根据采购工作需要,本单位将组建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招标代理机构,合作期限1年,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代理机构数量
此次招募8家招标代理机构。
二、代理服务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本单位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
(二)选取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单位项目的采购招标代理工作,包括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协助评审、编制公示、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备案以及提供采购咨询、组织报名、协助合同签署等程序性事宜;
(三)受本单位委托处理询问、质疑、投诉等事宜。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以产品中标价格作为计费基数,参照【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含进口论证、需求审查、招标文件评审、评标等费用。
四、招募原则
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招募工作需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
五、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五)投标人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或国际招标平台注册备案;
(六)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入库管理
(一)预选库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1年,期满后重新招募;
(二)入库招标代理机构需接受季度考核,如存在重大质量事故、违法违规行为或信用不良记录,将立即清退出库;
(三)本单位实施项目时,将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从预选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七、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一)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凭据的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及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
(六)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独立的开标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标准(提供照片);提供承诺函;提供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的证明文件。
(七)近两年内有承接过代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代理协议复印件;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承诺函;
(九)提供公司人员专业能力资格证明的承诺函;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需标注资格审查资料,用档案袋密封并盖参选单位公章,本单位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比,择优选取8家招标代理单位。
八、提交报名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17:30时止; 受理时间:8:00-12:00、14:30-17:30(可快递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点
地点:五指山市泰翡路5号海南省民族博物馆办公室。
九、其他说明
(一)参与招募的单位出现评分并列的,将进行随机抽签;
(二)参选单位不够8家,但符合资质条件,则全部入围;
(三)本单位保留此次公开招募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662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