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间收藏机构、社会各界朋友:
海南省民族博物馆是以考古挖掘、收藏、研究和展示海南黎族、苗族、回族等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的综合性博物馆,是全国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海南省民族学、民俗学重要的研究基地,海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为了进一步丰富海南省民族博物馆藏品,留存民族记忆,筑牢文化根基,促进科学研究,加强陈列展览和社会教育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等方面研究价值的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捐赠范围
(一)反映海南岛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二)以海南岛黎族、苗族的纺织品、服饰等实物,特别是黎族织锦非遗传承人的代表性实物为重点,兼及岛内及国内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
(三)以海南岛内三大世居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实物为重点,兼及国内历史上南方各民族各时代的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实物。
(四)反映历代海南岛内三大世居少数民族,以及岛内有关的知名人士的代表性实物。
二、捐赠对象
(一)石器:包括旧石器、新石器时代以来的器物。
(二)纺织品:留存民间各历史时期的世居民族及其他族群的服装、棉织锦布、棉质单面织被、双面绣、扎染品、木棉布、蜡染、刺绣等纺织品。
(三)陶器:包括历代陶器、制陶工具等。
(四)古籍善本:包括木刻本、稿本、手抄本、手绘本等。
(五)契约:包括历代竹木契约、纸质契约等。
(六)骨器:包括骨簪、骨梳等。
(七)竹木藤器:包括竹木刻、独木器具、竹木乐器、竹藤编器具等。
(八)书画:包括绘画、书法、经文、版画、年画、名人手迹等。
(九)名人遗物:包括手稿、信札、题字、签署件、生活用品等。
(十)杂类: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物品。
三、捐赠方式
(一)倡议无偿捐赠。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合法拥有的文物及民俗物品捐赠给海南省民族博物馆并被接收的,由我馆集中保存、统一管理、有效利用,一经收藏留存,海南省民族博物馆将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在展品陈列中注明捐赠者姓名、身份、捐赠时间等,铭记捐赠者为后人留下的宝贵财富。
(二)在此呼吁各民间收藏机构、社会各界朋友踊跃捐赠各类可见证海南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变化的文物及民俗物品。
四、捐赠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受捐单位:海南省民族博物馆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898-86638679(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邮 编:572299
地 址: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5号海南省民族博物馆
联系人:赵先生 冯女士
海南省民族博物馆
2022年4月8日